红网长沙8月2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杨桦)8月26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对“强力脑心康胶囊”等21个严重违法广告产品实施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2015年1至7月,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发现强力脑心康胶囊、清肺十八味丸、脑立清丸、雪莲虫草合剂、舒筋定痛片、那如三味丸等21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产品广告存在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为产品疗效作证明等违法行为。
湖南省食药监局在其公众网站对以上产品进行了公告,并先后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但据全省监测报告,上述产品仍在该省继续发布违法广告。为加大违法广告的治理力度,决定对以上产品实施暂停销售。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州食药监管部门应立即责令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以上21个有关产品,并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对拒不执行的,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在监督检查、监督抽验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经营行为违法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对非药品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及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的内容的,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省食药监局还明确,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时,应书面告知相对人有陈述申辩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以上产品所涉企业有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人民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等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