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长沙8月19日讯 8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率的有关政策,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结合湖南实际,尽量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8月20日,湖南省人社厅介绍,湖南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7%。如果企业社保的缴费基数是4000元,这也意味着单位少缴40元/人/月,个人少缴12元/月。省就业服务局表示,因需对已产生的缴费部分进行相应补退,失业保险系统正抓紧进行更新。为确保数据准确,前期调整、测试、安装周期较长,预计全省各参保单位降低费率等各项工作将于2015年10月1日前逐步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