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集中通报一批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红网
 
08-20 11:14

红网长沙8月2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8月19日,邵阳市纪委集中发布四期通报,对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和村干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

一、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1.大祥区原副区长胡思茂包养情妇、婚外生子、贪污受贿案。经查,胡思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包养情妇并违法婚外生子,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亲属办理户口迁移、入伍并安排工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办理户口迁移、入伍、安置工作中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用虚假票据报账贪污公款。其中,受贿、贪污问题涉嫌犯罪。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思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邵阳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栋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寻衅滋事案。2015年1月以来,根据群众举报,邵阳市纪委对邵阳师范学校违规提拔19名副科级干部的问题开展了调查。1月23日,邵阳师范学校监察室主任蒋某某被不明身份人员殴打。经公安机关侦查,抓获了直接打人凶手朱某某等3人及指使人陈某某等2人。经查,邵阳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栋材出于打击报复蒋某某的目的,授意指使陈某某等人殴打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王栋材立案调查、免去其邵阳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待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实后,再依规依纪作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3.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原主任李惠安交通肇事逃逸、私自出国(境)及宋家塘管理区书记周建明包庇违纪案。经查,李惠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未经组织批准,多次私自出国(境)旅游,造成恶劣影响;私驾公车交通肇事逃逸,指使他人顶替,将应由个人承担的218300元事故赔偿款放在宋家塘管委会作报账处理,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刑事犯罪。此外,还查明宋家塘管理区书记周建明在明知李惠安驾驶单位公车交通肇事逃逸并指使单位司机贺某为其顶罪的情况下不予制止,并参与商议要贺某如何应对公安机关调查,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李惠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周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原所长陈分田(2011年已退休)在基建项目建设中违反招投标法、失职案。经查,陈分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担任军干所所长期间,违反招投标法,将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市军干所综合楼建设项目采取邀请招标;违规提议和签字同意按施工设计草图施工,对市军干所综合楼工程未能决算和办理相关手续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陈分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分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四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例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万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经查,张万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顶风违纪,接受服务监管企业安排外出旅游;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将下属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长期借用在局机关工作;对本单位未经申报批准外出公款旅游活动及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滥发补贴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造成了较坏影响。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万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隆回县委候补委员、滩头镇党委书记李良违纪案。经查,李良在任隆回县委候补委员、滩头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同意本单位接受企业老板捐赠资金用于购买超标小车;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将应当公开招标的滩头镇双龙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实行邀请招标,在干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经隆回县委研究决定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李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绥宁县林业公安局局长袁成林违纪案。经查,袁成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从事营利性活动;对单位公车管理不严,存在未经报备私驾公车的问题。绥宁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4.邵阳县谷洲镇居委会支部书记袁爱军参与打牌赌博案。经查,袁爱军在担任邵阳县谷洲镇居委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参与打牌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1000元。谷洲镇党委决定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三、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邵东县流泽镇石里村村支部书记赵创业等财务违纪案。经查,邵东县流泽镇石里村村级财务存在公款私存、违规给村干部超标准发放奖金、为争取项目滥开乱支、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村支部书记赵创业、村主任(兼会计)刘云德、村妇联主任(兼出纳)刘巧华对上述问题均负有直接责任。流泽镇党委决定给予赵创业、刘云德、刘巧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邵县巨口铺镇铁梅村村支部书记陈善础、村会计刘正文违纪案。经查,该村存在违规向村民收取代办事车费、手续费,侵占集体生态林款,套取水稻、玉米保险款,私设“小金库”,用于不规范开支,经巨口铺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善础、刘文正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所任职务。

3.洞口镇茅铺村支部书记向章光参与倒卖土地、截留退耕还林补助款案。经查,2011年10月洞口县洞口镇茅铺村违规将村集体土地18.01亩以租赁的方式转让给私人老板办厂;向章光对该村一、二组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反而作为见证方在双方的征地协议上签字;此外,该村还存在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向章光对以上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洞口县纪委决定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4.邵东县廉桥镇朱家冲村村支部书记谢政治、村主任兼会计赵秋华、计生专干谢小红共同贪污案。经查,邵东县廉桥镇朱家冲村村支部书记谢政治、村主任兼会计赵秋华、计生专干谢小红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私分该村积子山退耕还林款66375元。邵东县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谢政治、赵秋华、谢小红开除党籍处分。

5.新邵县酿溪镇汤仁村支部书记、主任刘有志,村会计刘祥林违反财政纪律案。经查,新邵县酿溪镇汤仁村财务管理混乱,以虚假发票冲抵争取项目协调开支157084元,村级招待开支过大,此外还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新邵县酿溪镇党委决定,给予刘有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祥林党内警告处分。

四、四起村干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1.高崇山镇鸟山村原村主任岳均云、原村秘书岳建中、原村妇联主任孟桂香、原村支委岳红学等人非法买卖土地案。经查,2012年5月鸟山村将该村74亩土地非法倒卖给湘凯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总价为人民币2977500元。岳均云、岳建中、岳红学等均收受开发商给予的好处费,情节严重。其中,岳建中因犯诈骗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人员也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邵东县砂石镇七华村原支部书记杨立军贪污种粮补贴案。经查,杨立军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事实,骗取种粮补贴私分给时任的村干部;将收取的退耕还林补贴款不及时交村里入账等,涉嫌贪污犯罪,邵东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大祥区雨溪镇塘瑶村支部书记唐中华私分公款案。经查,大祥区雨溪镇塘瑶村支部书记唐中华于2004年至2011年在退耕还林和征地拆迁中伙同他人私分补偿款,唐中华共分得54000元,涉嫌贪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4.洞口县水东乡水东村支部书记杨礼安非法占用土地、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案。经查,杨礼安在担任水东村支部书记期间,对该村在修建村级活动中心时批少占多,非法占用土地664.5平方米、违规买卖砖厂负有直接责任;对该村截留和套取危房改造资金、五保供养金等101574元负有直接责任;此外还存在坐收坐支公款453万元、公款私存673893元等财务违纪行为。洞口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建议撤销其县政协委员资格,并对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的落实,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长抓长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及时公开曝光。(邵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