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19日讯(通讯员 刘全 苏军平 时刻新闻记者 李逢源)根据民航局有关要求,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将于近期全面提升安全检查等级,安检等级提升后,机场将对乘机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快(邮)件等实施比常态下更严格、更细致的安全检查措施,由此旅客在安检时的排队时间会相应增加,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特别提醒乘机旅客提前检查随身行李及托运行李中是否携带有违禁物品及限带物品,及时做好物品分类,以缩短安全检查时间。如何快速通过机场安检?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为您支招。
妙招一:分清液态物品,及时办理托运手续
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标量100ml(含)以上的化妆品、洗漱用品不能随身携带,需要提前办理托运手续;其他液态物品一律不准随身携带,包括水、饮料、酸奶、龟苓膏、果冻、辣酱、花生酱、罐头鱼等液体、凝胶状、膏状物品都属于液态物品;此外,旅客买的一些土特产,如蜂蜜、剁辣椒、罐装腌菜、腐乳等也不能随身携带,需要旅客提前办理托运。
妙招二:瓶子容积超过100毫升不能携带
旅客乘机时可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的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总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在这里说的化妆品不包括沐浴液、洗发水、护发素类物品。如果瓶内溶液少于100毫升,但瓶子容积超过100毫升,也不能随身携带。
妙招三:携带液态药品需医院证明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旅客或个别旅客需要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时,需在过检时出示有本人姓名的医院证明或其主治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
妙招四:自酿酒、散装酒不能托运
酒精饮料不可随身携带,只能托运。托运的酒精饮料必须是原厂包装,且包装完好,自酿酒、散装酒不能托运。如酒精度在24度(含)以下的酒类物品,交运数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不含)至70度(含)间的,交运总量不得超过5升;超过70度(不含)的不得托运。
妙招五:笔记本电脑、相机需单独过检
旅客在过检时,需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及数码相机取出单独过检,旅客可在排队候检时提前取出,避免在过检时手忙脚乱。
妙招六:零散物品最好集纳存放
旅客出行前,可将钥匙、U盘、指甲刀等随身小物件以及符合规定的旅行装化妆品分类单独存放在一个小包内,在过检时可加快过检速度。
妙招七:打火机、火柴禁止携带
打火机、火柴以及具备点火功能的物品不仅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请旅客在过检前提前取出,自弃或交予同行人带回,也可以办理暂存手续。
妙招八:锂电池、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
根据民航局规定,锂电池、充电宝严禁托运,在规定额定能量范围内的锂电池和充电宝需随身携带。锂电池和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含)的可以随身携带;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随身携带,且禁止在飞行途中用于充电;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充电宝禁止携带和托运。同时,每位旅客携带此符合携带规定的锂电池和充电宝不能超过2个,如需携带备用电池乘机时需单个做好防护以防短路。此外,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的携带充电宝。
还有一点提示旅客的是:如果锂电池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而是标注了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电池上)。则锂电池额定瓦特小时可按照Wh=V×Ah进行换算。
目前长沙机场正处于暑运高峰期,日均出港人数近2.7万人次,旅客乘机时需尽量留足时间,建议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尤其是在每天的6:00~7:30、09:00~10:30,12:30~16:00、19:00~21:00等出港客流集中的高峰时段,旅客更要预留充足的时间来办理值机、安检等相关乘机手续,以免耽误行程。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温馨提示各位旅客:在暑运高峰期,长沙机场专门设置7号安检爱心通道为老、弱、病、残、孕旅客服务;如航班已经登机或即将登机,旅客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登机牌,快速从7号安检爱心通道过检。如对出行有疑问,可拨打机场服务热线0731-96777进行相关咨询。
相关连接:
以下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与托运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类及其仿制品,子弹制作的工艺品、空弹壳等
2.爆炸物品类,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如匕首、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等;
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点烟器、酒精、油漆、汽油、煤油、松香油、烟饼等;
5.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6.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等;
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以下物品禁止托运
1.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2.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3.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4.超出可以随身携带的种类及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1.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
2.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
3.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
4.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界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
1.冲闯航空器驾驶舱;
2.对机组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
3.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
4.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
5.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电子设备;
6.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7.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
禁止下列扰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营秩序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登机;
2.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文件购票、登机;
3.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托运货物、邮件和行李时,禁止下列行为:
1.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
2.谎报货物、行李重量;
3.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或者在危险物品中夹带禁止配装的物品。
4.禁止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