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长沙8月11日讯 旅行社应以合理的成本价格组团招揽旅游者,游客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景区要确定最大承载量……从8月11日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于9月2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意见。电话:0731-89990710,传真:0731-89990710,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电子邮箱:36131188@qq.com。
当前是暑假旅游旺季,不少景区又上演“人山人海中人看人”的囧状,如何合理调节景区人流量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湖南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景区经营者应当根据景区所属类型及重点景点特殊性,结合空间、设施、生态、心理、社会承载量等多种因素,确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并由景区主管部门核定。
目前,旅游市场中“零负团费模式”泛滥,指的是旅行社在接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打着优惠的招牌行欺诈游客、非法牟利之实。《征求意见稿》明令禁止此种现象。对旅游者的行为,《征求意见稿》也作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