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0000元补贴
潇湘晨报
 
07-24 18:25

潇湘晨报长沙7月24日讯 在长沙,现在开办一家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养老机构,将可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建设补贴。7月23日,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长沙市养老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资金补贴范围、对象以及补贴标准。

养老机构财政扶持资金分为两种,其中建设资金补贴范围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取得设立许可,主要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照料、托管、康复等服务活动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资金补贴范围是市级公办自收自支的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取得设立许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其享有的政府购买服务可在养老机构使用。

建设补贴标准是,对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建或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建设补贴;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改建的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给予5000元的建设补贴。 运营补贴标准是,公办民营和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社会寄养老人,运营补贴按实际入住老人数每床每月补助160元。社会办养老机构经批准收住“三无”、“五保”老人的,区县(市)财政部门按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全额补贴的基础上,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