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7月22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杨建文)7月21日,娄某被民警带出病房,送入市看守所。去年,娄某因贩毒被判刑,可为了逃避打击,他吞食了6根钢钉,在监外执行期间继续疯狂贩毒,再次被警方抓获。
“你们抓了我还是要放。”娄某把体内异物当“护身符”。雨湖警方通过多方努力,通过外科手术取出了他的钢钉。
毒贩吞钉叫板警方
21日上午9点,雨湖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带着娄某做最后的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他恢复良好,可以出院了。
此前近一个月,娄某在市中心医院14楼的特殊“单间”里接受治疗,民警24小时看守照顾。病房里特别加装了监控设备,时刻记录娄某的情况。
4月18日,娄某在交易毒品时,被民警抓获,现场缴获冰毒2906.9克、麻古25.48克。娄某的案底不少,然而在处置时,民警犯难了。
娄某早在2014年1月就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为逃避打击,他吞下了6根长约14厘米的金属钉。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进监狱服刑,他一直处于监外执行状态。恢复“自由身”更助长了他的犯罪气焰,不仅放肆贩毒,还几次和警方正面冲突。
这次,雨湖警方抓获他时,他认为审讯结束后自己又会重获“自由”。
手术取出执行刑拘
娄某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他体内的钢钉犹如不定时炸弹,一旦在体内游动戳破血管,随时可能暴毙。
雨湖警方经雨湖区区委、区政府同意后,6月29日将娄某送进医院,检查发现,其中一根钢钉已经逼近动脉血管,随时可能夺命,只有外科手术取出钢钉,才能确保生命安全。随后,娄某接受了手术。
经过近一月的留观治疗,娄某的身体已经基本恢复,医生同意出院。
经过住院期间的相处,娄某态度大转变,进看守所前跟民警说:“虽然你们要把我关起,不过谢谢你们把我当人看,救了我一命。”
雨湖公安分局副局长王超身兼雨湖禁毒委职务,禁毒工作的严峻性,他最清楚不过了。“帮娄某开刀取异物,这在雨湖区是首例,不仅是为了救他,也是为了震慑犯罪。”他说,涉毒人员常仗着腹内有异物,当成免处罚的“护身符”,无视法律甚至更加疯狂犯罪,因此今年公安机关针对涉及艾滋病、重度传染病和体内有异物者,加大了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