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蔡溪任株洲市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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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9:32

红网株洲站7月17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 三可)湖南省委任命决定:蔡溪同志为中共株洲市委政法委书记。7月16日,株洲市委召开蔡溪同志履新会议。市委书记贺安杰要求全市政法系统紧扣“三大任务”,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全力以赴打好政法综治攻坚战,给市委、给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平安答卷。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彭爱华宣布了省委任命决定:蔡溪同志为中共株洲市委政法委书记。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政法委书记蔡溪表态说,拥护省委决定,服从组织安排;不断加强学习,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深入调查研究,忠实履行职责,与政法系统干警一道把政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贺安杰希望全市政法系统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奋发进取,精诚团结,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株洲政法综治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确保政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二是必须坚持“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不含糊,积极服务改革发展、依法治市、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三是必须坚持全面推进政法工作不偏颇。紧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三大任务”,全力以赴打好政法综治工作攻坚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疾苦漠然视之,更不能凭借手中权力欺压百姓、盘剥百姓,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贺安杰强调,必须坚持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不放松。突出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不断增强政法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

市委副书记阳卫国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与会。

简历

蔡溪,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湖南攸县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公共管理硕士。现任中共株洲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1982年7月至1983年1月,攸县高和人民公社工作;

1983年1月至12月,共青团攸县县委工作;

1983年12月至1991年11月,中共株洲市委对台办工作,先后任副科长、科长(期间:1985年9月至1987年6月,市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专科学习;

1989年12月,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

1991年11月至1996年4月,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工作,先后任正科级研究员、督查室主任(期间:1992年6月至1994年12月,挂职任市台联企业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5年2月至7月,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年4月至2001年2月,任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期间:1998年6月,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

1999年1月至12月,市委驻攸县高枧乡建整扶贫工作队队长);

2001年2月至11月,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

2001年11月至2003年4月,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正处级督查员;

2003年4月至2O08年12月,任株洲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党组书记(期间: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5年12月,获国防科大公共管理硕士);

2008年12月至20O9年2月,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秘书长,政府办主任、党组书记;

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年1月至12月,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2年2月至10月,任株洲市政府副市长、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书记、荷塘区委书记(兼);

2012年10月至今,中共株洲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中共湖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共株洲市第十次、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株洲第十届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