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店主凌晨遇劫 擀面杖赶跑持刀抢劫者
长沙晚报
 
07-16 07:55

被醋瓶砸伤的超市老板石海南并没慌张,顺势拿了一根擀面杖,将持刀劫匪吓跑了。 长沙晚报记者石祯专摄

趁超市老板石海南低头拿烟时,黑衣男子(左)用醋瓶直接砸向他的头部。长沙晚报记者石祯专翻拍

长沙晚报讯(记者邓艳红实习生盛芬)一瓶白醋冷不防地打在自己头上,瓶子破碎的嘈杂声直击耳膜。那一刻,石海南懵了。当他正想看清对方是什么人时,对面的那个男子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把刀,吐出冷冰冰的两个字:抢劫。

今年28岁的石海南是雨花区一家超市的店主,7月15日凌晨2时35分左右,他遭遇了生平第一次抢劫。面对持刀歹徒的突然袭击,那一刻,石海南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随手拿起身旁的一根擀面杖与歹徒对峙起来,最终将歹徒赶跑。

深夜持刀歹徒突然袭击

“真的是太恶劣了,要是单纯地抢两包芙蓉王烟,我也不会想着报警,关键是他还伤人,那还得了!”昨天上午,石海南回忆起当天凌晨发生的那一幕,仍然难掩脸上的愤怒之色。

石海南是雨花区高桥附近的永祥社区居民,他和父母一家三口共同经营着“快乐惠”小超市。开超市6年来,他们一家三口轮流值班,让“快乐惠”成为该小区24小时不打烊的温馨小店。

7月15日凌晨,一个不速之客闯进超市,打破了这个小区的平静。大约2时35分,一个戴眼镜、穿黑色T恤的年轻男子从超市后门进来。该男子在调料区停留了一分钟左右,不时四处张望,拿起一瓶酱油又放下,换了一瓶白醋,然后径直走向柜台。

“给我拿两包芙蓉王!”石海南以为他就是一个普通的顾客,就给他拿了两包黄芙蓉王。该男子佯装不满意,要求将其中一包黄芙蓉换成蓝芙蓉。就在石海南低头弯腰换烟之际,这名男子抄起手中的白醋一把砸向石海南的脑袋,只听见“嘭”的一声,瓶子碎了一地。石海南的后脑勺也被砸了一个包,白醋流得满头都是,所幸并没有出血。

“那一刻,我是懵的,只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巨响。”石海南回忆说,当他抬头想看清楚对方是什么人时,那名男子突然拿出一把长约40厘米的砍刀,冲着石海南说“抢劫”。

冷静拿起擀面杖奋勇反抗

石海南当即意识到抢劫了,此时已是夜深人静,呼喊救命已是没用。虽然孤身一人,但石海南并没有惊慌,他随手拿着柜台旁的一根擀面杖与歹徒对峙,一边呼叫睡在阁楼上的父母。

持刀男子见对方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与他对着干,反而心虚了。于是他顺手拿着柜台上的两包烟,仓皇出逃。石海南见状,拿着擀面杖便追了出来,追出约20米左右,石海南担心对方还有同伙,便折了回去。

此时,听到儿子喊声的石海南父母也从床上爬了赶来,随后,石父报了警。大约凌晨3时左右,高桥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石海南的父亲告诉记者,劫匪抢走了一包黄芙蓉王和一包蓝芙蓉王,总价值约59元左右。“东西虽然不多,但影响很恶劣,而且他还用瓶子砸我儿子的头。”石父说。

目前,警方还在对该案件进行调查。

虽然该男子只抢走了两包烟,但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覃巨石律师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的暴力、胁迫行为已经威胁到店主的人身安全,即使行为人仅从店主处抢劫到两包香烟,其行为也构成抢劫罪既遂,行为人将可能面临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如果行为人的暴力、胁迫行为并未威胁到店主的人身安全,则行为人从店主处拿走两包香烟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抢夺财物的,将会面临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