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暂扣车车主遭停车场违规收4385元
潇湘晨报
 
07-07 07:36

7月6日,长沙天心区书香路,八面公司的停车坪内,停放着上百台车辆。图/记者辜鹏博

潇湘晨报7月7日长沙讯 去年11月,长沙的周先生因非法运营被交通部门暂扣了车。今年6月底,周先生取车时,被停车场收取4385元“施救代驾、保管停车费”。

“新闻里说了,取车只要交了罚款就行了,为什么还收了我这么高的停车费?”周先生表示不解。

7月6日下午,长沙市天心区交通局局长付翔明确表态:“停车场做法严重违规,将严肃处理。”在执法人员陪同下,涉事长沙八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面公司”)当场向周先生退还全部费用。

去年11月5日,周先生在路上接了两个客,随后被长沙市天心区运管部门以涉嫌非法营运查获,车辆被暂扣于八面公司停车场内。被扣车辆是周先生以几千元的价格买来的二手车,将于2016年到达报销年限。因为罚款高达数万元,周先生一直没去取车。

周先生今年52岁,离异,女儿随前妻生活,无固定工作。今年6月11日,周先生通过所在社区开了一份困难证明。考虑到周先生经济困难,天心区交通局酌情降低了罚款数额,罚款单显示,周先生实际缴纳罚款为1000元。

然而,6月24日周先生前往八面公司取车时,公司负责人告诉他,如果他要把车取走,还需另外缴纳4000多元。当天,周先生把身上仅有4385元交给了八面公司。“本来要收4800多,我说自己家庭贫困,剩下的才没让我交了。”

周先生先后向长沙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热线12358、长沙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12348以及多家媒体进行了投诉和反映。

7月6日,记者陪同周先生来到位于天心区的八面物流公司了解情况。在八面公司的停车坪内,停放着上百台大小车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放在这里的车辆都是行政执法部门暂扣的,按20元每天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用。

有律师告诉周先生,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运管部门扣押周先生的车,应当妥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需要周先生“买单”。

进展

交通局:违规收取,已责令退还

当天下午,记者陪同周先生来到天心区交通运输局投诉。

天心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付翔向记者出示了两份《关于停车场停车协议书》,两份协议书的甲方均为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局,乙方分别为长沙市天心区天心施救站交警大队停车场、长沙八面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协议的第一项显示:甲方将暂扣的车辆停放在乙方的停车场,交由乙方保管,乙方承担对甲方暂扣车辆的保管责任,非法营运滞留车辆按20元/天由甲方支付。

付翔介绍,按照这份协议,被暂扣车辆的停车费已经由天心区交通运输局支付,周先生无需向八面公司再支付此款项。“八面公司收停车费肯定是违规的。”当天下午,在天心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周先生再次赶到八面公司停车场,工作人员将此前收取的“施救代驾、保管停车费”4385元全数退还。

延伸

“将慎重考虑是否与八面公司续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但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2014年9月2日,长沙市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和停车管理实行政府招投标,拖移和停车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

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八面公司为何将停车费用又转嫁给了车主?

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付翔介绍,车主取车的正常流程是:先到交通运管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罚,由运管部门开具放车单,车主凭该单前往停车场取车。按照长沙市政府的要求,停车保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由财政支出。对于八面公司向周先生违规收取停车费一事,付翔表示,该局将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八面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付翔称,根据天心区交通局与八面公司的协议,双方的合作关系将于今年8月底到期。付翔表示,类似违规收费情况出现,区交通局将慎重考虑与八面公司继续合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