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7月6日讯(通讯员 周亚萍)7月6日上午,湖南省衡南县法院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被告人胡某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胡某某因擅自处分法院查封的200头生猪获刑。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衡南县法院迅速响应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成立了以衡南县委政法委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开展后,衡南县法院向县公安局移送了五起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案件,衡南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3起,被告人胡某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是衡南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首例开庭宣判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某在法院将其所有的200头生猪依法查封后,擅自处分上述财产,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胡某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