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7月1日报道 《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试行办法》7月1日开始试行,长沙主城区的城市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一按450元每月每人的保障标准进行补差救助,将有2万余名农村低保人员按照同城同标的方式领取低保。望城区将在今年年底前后试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一标准。
长沙主城区城乡低保统一标准
今年年初,长沙市明确,开展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在长沙主城区开展试点。长沙市同时明确,《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试行办法》7月1日起在试点区试行。
早在2013年10月1日,长沙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高新区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按照今天起试行的《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试行办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一标准。这也就意味着长沙主城区内的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也按450元每月每人的保障标准进行补差救助。
6月30日下午,在长沙天心区一街道社区办事处内,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之后,天心区包括新开铺、桂花坪、大托铺等地的农村居民将受益。
低保家庭每月的保障金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之和。这名工作人员举例说,一个农村三口之家,月收入为9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则为300元,人均月收入不足450元。按照低保同城同标,以450元每月每人的保障标准补差,这家人将可以获得450元的补差。
患尿毒症低保人员保障标准上浮
《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还规定,在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保障标准上浮50%。下列低保人员其本人保障标准上浮30%,即保障标准为585元每月每人:持有二级以上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或经社区(村)和街道(乡镇)证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未办理残疾证的瘫痪人员;患有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等疾病的人员;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高中阶段的在校学生(不含职业高中);丧偶单亲家庭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在低保发放上,低保待遇经区县(市)民政局审批同意的下月开始享受。低保待遇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低保待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低保金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低保家庭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