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年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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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06:42

湖南省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国祥(中)前往长沙市检察院、望城区检察院设立的宣传点指导“举报宣传周”活动。

红网见习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江世炎 周薇 长沙报道

“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今年6月23日-26日为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日。23日下午,湖南省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

群众举报线索成查处职务犯罪案件重要来源

从去年6月“举报宣传周”活动以来至今年5月,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064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2296件,渎职侵权线索603件,这些线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来源。

一年来,湖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整体部署,积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41件127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7人(含厅级领导干部9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97件54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人(含厅级领导干部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亿余元。

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多个专项行动,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贿犯罪、渎职侵权案件781件1022人,查办行贿犯罪案件271件296人,抓获潜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3人。

查办的典型案件主要有,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岳辉涉嫌受贿案;中南大学原副校长胡铁辉涉嫌受贿案;岳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传友涉嫌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等。这些案件的查处有不少线索来源于人民群众的举报,凸显了举报工作在遏制职务犯罪和震慑违法犯罪方面的重大作用。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经过清理排查,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向决定机关发出收监建议175人,查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存在的脱管、漏管问题,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纠正建议150份,监督并纠正到位脱管犯罪人员29人,漏管17人。

全省检察机关还结合执法办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4年6月至今年5月份,共开展预防调查35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96份,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252次,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6468人次。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湖南省检察院已于2014年12月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要求按照“七见”标准,即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据介绍,今年围绕“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的活动主题,湖南检察机关着重宣传以下四个方面内容: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惩治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措施;检察机关对修订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