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19日讯 (通讯员 盛俊杰 贺琴)在前后两户人家做家政保姆时伸“三只手”行窃雇主家钱物,6月19日,陈某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某,女,今年45岁,汉族,初中文化,湖南长沙人。
3月1日,陈某在长沙市开福区珠江花城桂园易某家做保姆。次日上午10点多钟,陈某给主人家里做饭搞卫生。她在打开客厅里面一个电脑桌抽屉时,看到里面有一叠钱,趁家里主人外出,就将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共计人民币4950元。
5月初,陈某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某公馆胡某的家里做保姆,在主卧的厕所搞卫生时看到洗漱的玻璃台上面放着一条黄金项链,链子上面有个心型的坠子,因当时家里有人,陈某怕被发现,就将项链移到一个盒子底下,到晚上7点多搞完卫生,就偷偷的把黄金项链拿走。
陈某偷来的4950元交房租用掉,偷的黄金项链在当天晚上就在宝蓝街卖了2100元。
6月9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检察官办案提示: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家政公司要核实保姆真实身份,对其个人情况进行审查,定期做好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培训;雇主应加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号家庭财物,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