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6月17日长沙讯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是70年,然而“楼脆脆”、“楼倒倒”事件层出不穷,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从2014年7月开始,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起草工作,6月16日召开的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作关于提请审议《条例》的说明。
据了解,长沙市上世纪50年代以来建造的大板房、无筋拱板房等,因建造年代早、使用时间长,危旧房屋隐患越来越多。2014年全市共有各类危旧房屋1012处、120万余平方米。此外,随着房屋装饰装修数量增多,居民缺乏安全意识、装饰装修企业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为加强和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长沙市人民政府本次会议特提请审议的《条例》分为七章,对房屋安全使用管理、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详细规定。该《条例》规范的是长沙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安全管理,是合法建造的房屋,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
根据会议议程,本次常委会将对《条例》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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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雨危房将拆除重建
“虽然房子现在修好了,但住着还是不安全。”6月16日,居住在黄泥岭社区老长沙市帆布厂宿舍的李女士指着屋顶说。早前该社区里有居民向本报投诉,由于树枝掉落砸坏了屋顶,房子漏水严重。目前,该区域房屋已纳入岳麓区棚改范围。
“在2005年鉴定时,就已经是危房了。”居住在这里已近30年的李女士说,这片房屋已经至少10年没有检修,5排老宿舍外墙斑驳,木质房梁一戳就烂,经常“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而现场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随着《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被摆上议程,黄泥岭社区这片老旧危房的治理也将“有法可依”。岳麓区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筹划改建事宜,目前正在向居民征求安置方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