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再关闭退出65处煤矿 无证生产从严处罚
潇湘晨报
 
06-16 08:59

潇湘晨报6月16日报道 今年湖南全省要再关闭退出65处煤矿,保留矿井减少到500处以内。6月15日下午,在娄底召开的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进会透露。

湖南省煤炭管理局介绍,全省已关闭煤矿428处,长沙、湘潭、张家界、怀化、湘西自治州、邵阳、永州等7市州关闭煤矿比例已超过50%。湘潭市决定今年内全面退出煤炭产业。

6月15日,湖南煤监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察严格事故防范的通知》,将煤矿分为三类,实行分类处置。

正常生产和建设矿井: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正常生产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已批复的建设矿井,要按计划实行全面监察,发现事故隐患,必须严格执法,依法处置到位;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失效)的生产矿井、未经批准擅自技改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建设矿井,必须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批准保留但停产停工矿井:依据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分别对待。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停工停产矿井。对煤矿自行停产、市县未同意复工复产、市县责令停工停产、监察执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都必须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停工停产煤矿,要立即以县(市、区)为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提出建议关闭、严格监管或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改造等建议,严防非法生产和建设活动。

等待关闭退出的煤矿:对已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2015年10月底前关闭退出申请的煤矿,要督促地方人民政府督促其停产到位,监察执法时也要下达停产作业的现场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