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长沙6月12日讯 6月12日上午,长沙市工商局召开了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情况通报会。截至目前,长沙市2013、2014年度年报率分别为59.86%、61.26%。6月30日为两年度年报截止日期,逾期未做年报企业将会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长沙市工商局副局长廖岚在通报会上指出,年报对象包括2014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局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年报率并不高。廖岚呼吁长沙市各个企业:“至截至日期仅剩两个星期左右,未按规定的年报企业要抓紧时间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长沙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副处长易晓霞表示,《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实施不久,条例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取代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因此企业对于年报知晓度不高。对未依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截至日之后企业虽然仍然可以进行年报,也可以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会伴随着企业“终生”存在于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廖岚指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在经营方面受到影响。
“只要你面前有电脑和网络,不论在哪里,都可以进行年度报告。”通报会上,长沙市工商局副局长廖岚介绍,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前先去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然后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就可以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以采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和向当地工商所提交纸质报告两种选择进行年报。(记者张蓉蓉 实习生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