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灯”出租撞名啦 长沙人快来取个新名字
星辰在线
 
06-11 16:46

2000年,投入营运前的“蓝灯”出租车。

2000年,投入营运前的“蓝灯”出租车。(资料图片)

1989年,职工郭罗生在五一路营业处第三批波兰乃茨轿车上驾驶留影。

1989年,职工郭罗生在五一路营业处第三批波兰乃茨轿车上驾驶留影。

2008年6月19日长沙市出租汽车行业“创建文明,我当先锋”活动启动仪式。_副本.jpg

2008年6月19日长沙市出租汽车行业“创建文明,我当先锋”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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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着统一制服的蓝灯司机。

“蓝灯”出租目前的顶灯标志。

“蓝灯”出租目前的顶灯标志。

星辰在线6月11日讯 蓝色的车身、整洁的座垫、统一的制服……说起“蓝灯”,相信长沙人都不会陌生。在长沙,“蓝灯”不仅是出租车的代表,也是这个城市的一张名片。然而,因“蓝灯”商标已被抢注,“蓝灯”品牌将更名,不久之后,长沙市出租汽车公司(原蓝灯公司)的出租车将用新的顶灯和更响亮的名称出现在长沙的大街小巷。

长沙出租市场惜别“蓝灯”

“什么?蓝灯没有了?怎么回事?”小贺是长沙众多白领族中的一员,由于工作需要,她经常加班。对小贺来说,每逢加班必到深夜,每到深夜必坐蓝灯。“蓝灯对我来说,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蓝灯”公司的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长沙市出租汽车公司。作为湖南省长沙市出租汽车行业中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国营出租汽车企业,以及中国城市出租汽车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公司成立之初仅20来个人、20几辆型号不一的车、15万元资金。

1992年,长沙市出租汽车公司制定了“蓝灯计划”,提出建立“蓝灯”品牌的设想,“蓝灯”真正走上了自己的“筑梦之路”。这一年,《长沙晚报》和《湖南日报》接连刊登了“举蓝灯、创优质、争信誉、树形象”的报道,蓝色,是一种浪漫而梦幻的颜色,而一盏盏蓝色的顶灯也成为了长沙城市文明的使者。

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状”、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拥有“全国工人先锋号”、“蓝灯雷锋车队”两支优秀队伍和一大批优秀驾驶员;涌现出“全国优秀志愿者”李郴、长沙市劳动模范彭友良等一大批优秀驾驶员……“蓝灯”也成为了长沙城市文明的一盏灯。

然而,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商标及相关法律意识,公司没有进行商标注册。长沙市出租汽车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罗建文告诉记者,“一次巧合下,才知道大连市大汽企业集团公司已经将‘蓝灯’注册为全国驰名商标,如果我们继续使用‘蓝灯’二字则涉嫌侵权。”

全新出租品牌等你来“取名”

吉普车、解放牌平板车、二轮摩托车、上海轿车,还有常州大客车和面包车……老员工王军军是长沙1979年的第一批出租司机,也是蓝灯资深员工之一。他记忆中,那时候公司条件并不好,但企业精神和文化让他深深感动。“79年,公司买了10台当时最好的上海牌轿车,就是为了给乘客最好的服务。”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老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到如今清洁、素雅的“蓝灯的士”,蓝灯的发展既是长沙发展巨变的一个缩影,也是几代蓝灯人不懈努力的结果。

王军军说,这些年,看着公司在全市率先承诺“按计价器合理收费”,如出现绕道、多收“退一奖二罚十”、向全社会表明“创一流服务、争最佳信誉、树立新形象”的决心……“就是这些‘敢为人先’的理念,让‘蓝灯’不仅树立了自己的品牌,还得到了乘客市民的一致认可”。到目前为止,公司共有出租车1455辆,拥有员工900余人,租赁经营驾驶员近3000人。注册资本1500万元;总资产1.5个亿。

“当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想到进行商标注册。”罗建文告诉说,她本人和大连“蓝灯”公司负责人关系尚好,对方也默许“蓝灯”二字在长沙使用,但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加大,长沙“蓝灯”已经跟随“互联网+”的浪潮走上全国。“我们忽视了自我权益的保护,如今更应该重视法律,维护他人的权利。”

“目前,我们正通过公开征集、聘请专家的形式,征求更换品牌名称,也欢迎大家来为新品牌命名。品牌名称更换完成后,长沙出租车市场将摘下‘蓝灯’,取而代之的将是全新的品牌形象。”罗建文说,公司现正与星辰在线进行战略合作,双方曾合作拍摄电影《蓝灯》,在全国取得较大影响。“请大家放心的是,品牌名称虽然改了,但是为市民服务的心不会改,我们要让新的品牌名称叫出来、叫响亮!”

“‘蓝灯’二字赋予我的不仅是一种安全感,还有我和朋友家人一贯的信赖。”小贺说,她理解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我很期待新的品牌出现,我也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下去。”

【拓展阅读】

近年来,商标纠纷更名典型案例

·“嘀嘀打车”与“滴滴打车”

2014年5月19日,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起诉小桔科技“嘀嘀”商标侵权。5月20日,“嘀嘀打车”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

·“友阿”商标权之争

“友阿”二字,因为“友谊阿波罗”的缘故,长沙市民对此耳熟能详。但也因为这两个字,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了被告。索俪榕于2004年3月22日申请了“友阿”商标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5类,认为友阿商业使用“友阿”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

·王老吉“红绿之争”

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红绿王老吉之争”终告完结,2012年5月12日,广药集团官网发布“重要启事”称,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广药集团最终在这场历时一年多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中胜出。(星辰全媒体记者 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