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珠江南路人行道,王爹爹的鞋子与保洁用具仍留在现场(记者 汪成 摄)
红网株洲6月9日讯(记者 温琳)又有环卫工作业时被车子撞倒,肇事车竟然当场逃逸了!前日晚上8点多,天元区珠江丽园公交车站附近,环卫工王伟良在马路上清扫一个烟盒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白色小轿车撞上,白色小轿车当场逃逸。王伟良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经过】
“嘭”的一声,环卫工被小车撞倒
事情发生在前晚8点多,环卫工王伟良正在珠江丽园门口清扫,他上的是晚班,从晚上7点工作到凌晨3点,每天工作8个小时。
王先生是珠江丽园的住户,当时他正在小区大门附近打麻将,当时他看到王伟良在公交车站附近清扫马路上的一个烟盒。
突然,王先生听到“嘭”的一声,一辆白色的小轿车疾驰而过,“可能是一辆宝马车”,沿着珠江南路由北往南行驶。等他走出门时,小轿车已经不见了,甚至还没看清小轿车的车牌。一名老人躺在人行道附近的马路上,后脑勺全是血,生命体征已十分微弱,“整个过程没有听到小轿车的刹车声”。
王先生立即拨打了120。王伟良被送到市中心医院,医生说他头部受到重创,经过2个多小时抢救,因伤势太重死亡。
【家属回忆】
事发前他提醒儿子注意安全不料自己出事了
王伟良是天元区群丰镇人,今年63岁的他,干环卫工作已经2年多了,每天骑半个小时的电动车,从群丰镇的家来市区扫地。
儿子王赛回忆,前日下午5点多,他和老婆、2个孩子,父亲以及年过8旬的奶奶在一起吃晚饭。“吃饭的时候父亲还嘱咐我,说城里干泥水工危险,要注意安全。”父亲吃晚饭后,便放下碗筷,骑着他的电动车,去上班了,哪知这一去再也没回来。
王伟良出事前,和在城里当保姆的妻子见了一面。王赛回忆说,母亲在一户人家当保姆,离父亲上班的地方不远。母亲给雇主做完晚饭后,去了珠江丽园大门口,坐在附近看着父亲干活,还跟父亲聊着家里的事情,到了晚上8点左右起身走了。母亲到家后,接到父亲出事噩耗后,当时就瘫地上了。
【数据】
去年有70多名环卫工作业时遇车祸
截至去年底,株洲市区共有5067名一线作业的环卫工。据市城管局统计,去年,市区有3名环卫工作业时被撞身亡,作业时受重伤的72人次;2013年发生了6起环卫工人身亡的交通事故,重伤的45人次;2012年有5名环卫工在作业中死亡,重伤22人。
为了给环卫工多一份安全保障,去年,市城管局与市交警支队联合整治车窗垃圾行动,从主驾驶室丢弃垃圾,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从副驾驶室或后座丢弃垃圾,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市城管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市已统一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购买五险一金。环卫工所在保洁公司会定期举办安全教育课,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司乘人员切记不要往车窗外抛物,对于环卫工而言,马路上多一个塑料袋、水瓶、纸屑,就是给他们增加了一份危险。
同时,车主看到环卫工人在路上清扫时,速度放慢一点。这样,环卫工人每天在路上的危险也就会少一点。
近年媒体报道的株洲环卫工人伤亡事件
2009年8月3日石宋大道东侧跨电桥路段,一辆银色小车撞上正在工作的女环卫工虞某,致其死亡。
2011年9月2日株洲大道,一辆面包车为了躲闪旁边的车,撞上路边的环卫工罗某,致其重伤。
2011年10月20日株洲大道加油站路段,一司机醉驾撞上环卫工张某,致其当场死亡。
2012年10月21日荷塘区新华东路,51岁的环卫工人邓某在上班途中被飞驰而来的摩托车撞倒。
2013年3月28日株洲大桥上,59岁的环卫工人孔健罗为了捡起大桥中央的白色塑料袋,遭遇车祸身亡。
2013年3月29日天元区长江北路,64岁的环卫工人蒋宗秀在马路上捡拾槟榔袋时,被一辆马自达汽车撞成重伤。
2014年6月3日凌晨49岁的环卫工人易雪辉在回家途中,在芦淞区钟鼓岭一带被一辆小车撞成重伤,身体多处骨折。
【逝者其人】
怕当保姆的妻子孤单他来市区当环卫工
王赛说,父亲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早年一直在家务农,和妻子拉扯3个儿女长大。
“其实,父亲到城里当环卫工是母亲的缘故。”王赛说,父母的感情非常好,2年前,母亲闲不住,到城里给人当保姆,父亲看到母亲一个人来往于城市乡间,怕她一个人孤单,更怕她发生意外,所以也跟着来到城里,成为一名环卫工,负责保洁的区域离母亲不远。上白班,父亲会等母亲一起回家;上晚班,母亲则会在旁边陪父亲聊聊天。
【最新进展】
交警调取沿途监控寻找白色无牌肇事车
昨日上午11点多,记者陪同家属来到事发地珠江丽园公交站台附近。王伟良生前穿的鞋子和用来清扫的工具还静静地“躺”在路边,一家人顿时大哭了起来。
“司机,你在哪里?”王赛说,王伟良扫地时穿了反光面料的马甲,为什么还会被车撞倒?
天元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小轿车,车子没有挂车牌,肇事车主行为属于肇事逃逸。他们正在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寻找相关肇事车。
如果有知情者目睹了现场情况,看到过肇事车,或者认识肇事车主,请与死者家属联系,王赛电话:13975364487。
【律师说法】
交通肇事逃逸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晚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了交通事故现场,或者将伤者送至医院后逃离,或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都视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及时自首可能会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