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8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表《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白皮书称,2014年,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各少数民族的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西藏现有活佛358名,其中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得到认定。
西藏现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座,住寺僧尼4.6万余人。大力实施利寺惠僧政策,实现了在编僧尼医保、养老、低保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并每年为僧尼免费进行健康体检。根据国家藏传佛教高级学衔制度,截至2014年,共有110位僧人荣获“拓然巴”高级学衔,84位僧人荣获“智然巴”中级学衔。
少数民族宗教经典得到保护和传承。国家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历时20多年完成了《中华大藏经》(藏文)对勘本的整理和出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为信教群众编印了《塔哈维教典诠释》、《哲拉莱尼古兰经注》等阿拉伯文伊斯兰教典籍。2014年,中国共有14466名穆斯林赴麦加朝觐。
白皮书称,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全国少数民族公务员总量进一步增加,少数民族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的比例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西藏自治区全区34244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31901名,占93%以上。
2014年,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8350元、24669元、22016元、23285元、23214元、22548元、24299元、22307元。
以上8个民族省区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8148亿元,比上年增长15.4%,高于全国增速13.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拨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