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6月4日电 记者4日从湖南新宁县官方获悉,该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5.23”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的犯罪嫌疑人祖某批准逮捕。
5月23日上午11时40分,湖南新干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湘A27851的旅游大巴车,从长沙开至新宁S218路段0公里400米处,发生侧翻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40余人受伤。
据悉,事发当日,湖南沅江人祖某独自驾驶湘A27851大型普通客车(该车系祖某与他人合伙购买,挂靠在湖南新干线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搭乘某旅行社组织的52名乘客和1名导游前往新宁。
官方通报称,自案发当天早上7时许至案发时11时30分许,祖某已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且途经邵阳市宝庆服务站时,仅停车几分钟让乘客上厕所,少于国家规定的20分钟休息时间。
当车辆从G207国道行驶至新宁县回龙寺镇S218线0公里800M路段时,尽管雨天路滑,祖某在转弯下坡前不减速反而以五档轻踩油门行进。后见坡长且车行速度越来越快,祖某才拉反速器。因车速一直没有缓下来,祖某再踩刹车。此时,车辆已完全失控,接着车辆向右甩尾横滑。
通报还称,由于祖某上车前未按法定义务提醒并要求每个座位的乘客系好安全带,也未引导乘客将行李放入车厢下部的行李舱,车辆在侧翻、横滑过程中一直处于“上重下轻”的状态,导致较多乘客被甩出车外,酿成惨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