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货车高速超载最高收10倍通行费
红网
 
06-02 10:51

红网株洲6月2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黄欣 通讯员 杨叶媚)高速公路上超载超限的大货车无疑是最危险的“马路杀手”,为遏制此类违法行为,从6月1日起,湖南对载货类汽车超载部分计费方法进行调整,最高可收取10倍通行费。

近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向广大车主和司机发出一份通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于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超载部分的计费方法进行了调整。在最新的方案中,合法装载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保持原费率不变;对超载部分达30%以下(含30%)的按基本费率的1-4倍计费;超载部分达30%以上、100%以下(含100%)的按基本费率的4-10倍计费,超载部分达100%以上的按基本费率10倍计费。

据了解,此次调整计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遏制超载运输行为,保障运输安全,针对的对象主要为超载的载货类汽车,因此对于其他客车以及没有超载的货车并没有影响。

“现行的计重收费计费方法对超载超限车辆没有有效遏制,导致通行费大量流失,甚至引发了交通事故,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们参照河北、山西等市的做法,决定从6月1日起提高超载超限车辆的违法成本。”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如果广大车主司机有意见建议,可以致电省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0731-84428580、省高速公路稽查总队:0731-8474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