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1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陈潇)2015年,中央安排我省新增债券发行额度为160亿元。其中,省级安排64亿元,占40%;转贷市县96亿元,占60%。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报告指出,省级新增债券64亿元,集中用于4个方面: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2.2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省级配套资金21.8亿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7亿元;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3亿元。转贷市县新增债券96亿元,将首先根据可用财力、面积、人口等基准因素测算分配各市县的基准额度,再通过债务风险水平、未来偿债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重点向偿债能力强、债务风险水平低、财力自给程度高的市县倾斜。
因债券收入增加,省级预算收支发生变化:2015年省级收入合计数和省级支出合计数均调整为2969.8亿元。这其中,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省级预算相比,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由186亿元调整为465亿元;省级财政支出由436亿元调整为461.1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由105亿元调整为297.5亿元,到期地方政府债务还本由42.1亿元调整为103.5亿元。
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提出的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法律规定和我省实际,切实可行。同时建议,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尤其要注重保障性住房债券资金的使用效果,加大住房入住率等指标考核,确保资金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