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和健)“停车费从5元飙升到40元,接受不了啊。”5月19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潇湘晨报热线96360,抱怨自己公司租赁所在的小区物业一夜之间将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八倍,令他们一时难以接受。小区物业回应,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分为业主停放和向社会车辆开放的两块区域,此次上涨对象为社会车辆,已按相关程序报备和公示。
陈先生所在的公司在万象新天小区租赁了办公场所。他作为一名业务员,已在此工作了三年。陈先生每天开车上下班,车就停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此前,每次只收5元停车费。
18日晚陈先生照常开车准备回家时,地下停车场的收费员却要求他交纳40元的停车费,这让他一时没适应过来。“一夜就飙升8倍,以后光这块费用就不得了。”陈先生说,按这样的计费标准,一个月下来光停车费就要将近1千多元,差不多占了自己三分之一的收入了。
与陈先生一样有顾虑的李先生也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涨价。“说涨就涨,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李先生说,为此他还去找过物业,但物业方表示他们有合法的手续,超过7小时停车,仍会按40元的标准收取。
19日上午,小区物业负责人刘文军证实,从5月18日起,他们已对社会车辆停放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我们有合法手续。”刘文军说,向社会车辆收取停车费的手续其实早在2013年底就已经办了下来,因为考虑到一些复杂因素,他们一直没有执行。
在其出示的一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请报备表中,记者看到,2013年11月,芙蓉区物价局对其申报的收费标准有“7—24小时40元,超24小时按天计”的核准意见,并明确该单位为市场调节价社会停车报备单位。
刘文军说,他们已将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从4月29日起,又专门在收费处竖了一块牌匾公示,目前他也接到过一些反映,但作为市场经营行为,他希望相关人士能理解。
[部门回应]商住楼停车场实行市场定价
“小区的车位配备比接近2:3,车位有空余。”刘文军介绍,小区五栋楼房共1400余户业主,停车位近1040个,地下两层车库不仅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还能满足周边部分社会车辆的临时停放。
“现在只是对社会车辆按40元标准收费,业主的又不一样。”刘文军说,业主的停车收费一直按300元/月的标准收取,目前并没有变化。
记者拨打了12358物价服务热线,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商住楼的地下停车场收费已经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自由调价。
随后,记者再次拨打长沙市物价局办公室电话,也证实商业性质的地下停车场收费由企业自主调节,具体标准由产权所有人与物业方协商即可。至于租赁户反映收费过高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建议当事人租赁房屋前就要详细了解。“如果无法接受(收费高),可选择不停。”物价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