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9日讯 (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唐龙海)高速路上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发现车辆四脚朝天并有人受伤,路过的永州道县检察院4名办案人员伸出援助之手,开启警笛,将检察机关车辆当警示车辆使用,设在距现场150米的地方,并对伤者展开营救,直到高速交警及120前来救援。5月8日,获救的三名伤者仍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
5月6日上午,郴州正下着雨。道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赵太华、预防科科长江元胜、反贪局干警黄林及工作人员邹华民,四人乘坐检察院的车辆前往长沙,约谈证人办案。车辆途经岳临高速郴州段时,发现前方道路旁有车停泊,疑似发生了交通事故。
最先注意到这一情况的是江元胜,他告知其他三人后让司机减速行驶。行驶至事故车辆附近时,发现车内有人被困,赵太华示意司机先停车,决定先救人。四人先是打电话报警,然后从现场碎片中找到几根保险杆,试图当警示牌使用,提醒路过的车辆注意,但过去好几辆车都没有注意到。
四人商量了下,决定开启检察院公务车辆警笛,安排人手值守,以此提醒过往车辆。做好道路警示工作后,他们发现有名女子躺在超车道上,觉得该起交通事故比较危险,如不救援很可能出现更大伤亡。四人立即将困在事故车辆中的男子救起,但小车内另外一名女子被卡住,没法救援。直到交警及120赶到现场,被困女子最终被救出。
在四人实施救援过程中,停在前方的货车和私家车,一共四人也赶过来一起救援。原来在赵太华他们停车救援前,这四人已经将车停下了,但可能怕被人误会,又担心贸然动手可能造成二次伤害,当时他们并不敢救援。
5月8日,记者从省高警局郴州支队嘉禾大队获悉,三名受伤人员仍在当地附近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该大队办案人员说,幸亏有检察官们的及时救援,避免受伤人员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