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5月8日讯 (记者 小刘军 通讯员 肖强)提醒那些“磨磨蹭蹭”的驾驶员,出了交通事故,如果证件齐全,没有人受伤,那就赶快去快处快赔点处理吧。昨日起,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启动轻微财损交通事故不依法迅速撤除现场集中整治行动,并开出首张罚单,当日共对不迅速撤除轻微事故现场的责任人开出了五张罚单。
昨日10时27分许,雨花区交警大队分控中心民警在电子巡逻中发现,韶山路东塘高架桥南往北方向有一起两车刮擦的轻微交通事故,监控显示双方当事人在现场僵持了较长时间,3分钟内未迅速撤除现场。分控中心随即派警,民警迅速到达并强制撤除现场后,对双方当事人罗某及赵某某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相关法规,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的,可处以200元罚款。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