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长沙市召开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大会暨教育系统法治专题培训会)
红网长沙5月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谭忠欣)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目前办学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中小学校长要逐渐转变单纯的行政治校思路和模式,以法治思维和法律原则精神渗入学校管理体系的建构及其具体运行之中。5月7日,长沙市召开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大会暨教育系统法治专题培训会,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对全市推进依法治教,加快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了部署。
以法治思维推进教育改革
卢鸿鸣强调,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中招中考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免试就近、微机派位或划片入学,高中坚持等级制录取、取消“空降班”、逐步取消择校生,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深化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推行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发展性评价,改变长期以来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从改革教育评价为切入口,“以入口定出口”、“从起点看变化”,激发学校内在活力。
“一校一章程”绘就“依法治教”蓝图
卢鸿鸣强调,要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加快实现中小学校“一校一章程”,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推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努力形成“一校一特色”发展格局。中小学、幼儿园逐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卢鸿鸣指出,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把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到学校常规常态管理中,研究提出规范办学具体的目标要求,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解决违规招生招聘、节假日补课收费、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方面的问题。
“教育法律顾问团”助力依法治教
会上首次发布《长沙市教育法制工作规则》,规范教育法制工作,长沙市教育局和各直属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政策,还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市教育局可以组建全市教育法律顾问团,顾问团由教育法制机构人员、法学专家、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组成,负责为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聘请法律顾问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