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总体方案发布 受益湘股大涨
红网综合
 
05-07 16:45

红网综合5月7日报道 国家发改委5月7日印发《湖南湘江新区总体方案》。湖南湘江新区总体方案发布,本地股有望受益,7日,受益龙头品种湖南投资、湖南发展双双逆市大涨,涨幅分别为8.07%、8.83%,另外湘潭电化当日涨停报收。综合研究观点,其他湘股受益品种还包括湘电股份、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

根据方案,到2025年,湖南湘江新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成为带动湖南省和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支撑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先行区。

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设立并建设好湖南湘江新区,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带动湖南省乃至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内陆地区开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方案,到2025年,湖南湘江新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成为带动湖南省和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支撑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先行区。

统筹新区与周边地区联动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综合考虑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城镇布局、交通网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优化功能分区,构建功能协调互动、空间舒展有序的“两走廊、五基地”总体格局。

建设 “两走廊”

1.湘江西岸现代服务业走廊。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新区沿江岸线资源,注重突出特色和保护环境相结合,重点发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贸物流、中介服务、生态旅游等服务业,向南辐射湘中、湘南地区,向北带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引领带动长株潭城市群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2.319 国道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廊。依托沿线重要产业园区,加强产业布局联动、基础设施互通和公共平台共享,重点发展高端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向东对接长沙主城区和浏阳市,向西辐射带动益阳等经济发展腹地,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廊。

打造 “五基地”

1.自主创新引领基地。以岳麓山大学城、麓谷科技新城、含浦国际教育培训基地等为主体,促进科技、教育与产业的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工作学习、生活游憩的优质平台,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

2.先进制造业发展基地。充分发挥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及6省级园区制造业规模优势,积极抢抓国际和沿海产业加快转移机遇,以工程机械、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食品加工、再制造等产业为重点,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吸引科技含量高和配套关联性强的项目入驻,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集成化发展。

3.总部经济集聚基地。依托区内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高标准建设梅溪湖总部经济区、洋湖总部经济区和滨水新城,强化商务商贸、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配套服务,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移动互联网、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着力吸引国内外企业总部以及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集聚落户,打造国际化、智能型总部经济基地。

4.生态旅游休闲基地。推进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大王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乌山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金洲湖湿地公园建设和莲花山、桃花岭、象鼻窝等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重点发展旅游度假、医疗健康、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产业,打造完整的旅游休闲产业链,建设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

5.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望城区、宁乡县农业科技园等特色农业功能区以及莲花、靖港、夏铎铺等特色小镇建设,推进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发展有机农业、高效农业、观光农业和都市休闲农业,打造融生产性、休闲性和生态性于一体的都市农业示范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湖南湘江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湘江新区位于湘江西岸,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区位交通条件优越、科教创新实力雄厚、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区域综合承载能力较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设立并建设好湖南湘江新区,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带动湖南省乃至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内陆地区开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请湖南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66号)要求,全面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据《方案》和依法批准的土地规划、城镇规划等组织编制湖南湘江新区发展规划,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重点等各项任务,确保实现《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区建设发展。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与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