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一法院干部违规操办女儿婚宴被查处
潇湘晨报
 
04-28 15:19

潇湘晨报4月28日报道 4月28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永州市纪委了解到,东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唐庆元因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被查处。

4月15日中午,东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唐庆元(正科级审判员)在东安县紫苑大酒店操办女儿结婚酒宴,预订酒席20桌,实际来客19桌。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政,党组成员胡恒明,副院长唐柏纯等54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婚宴,并赠送了200-600元不等的红包礼金,共计13738元。

经东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庆元党内警告处分,对收受的13738元礼金予以收缴;责成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该院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华诫勉谈话处理;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政对本单位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不但不制止,反而接受宴请并赠送礼金,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参加婚宴并赠送礼金的党组成员胡恒明、副院长唐柏纯,以及赠送礼金但没有如实向省委巡视第七组报告情况的4名干部诫勉谈话处理;对赠送礼金的曾龙等47人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