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27日消息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天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王天普简历:
王天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一九九九年三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二零零零年二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副经理;二零零零年九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经理;二零零一年七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二零一一年八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简历摘自中国石化网站)
曾因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该事故后被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调查认定,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国务院同意对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青岛市长张新起等48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5人(部分)
姓名 职务
裘冬平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
廖达伟 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
靳春义 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
汪啸 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
李宝三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
任献文 石化区分局局长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人(部分)
姓名 职务 处理结果
傅成玉 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中石化股份公司董事长 行政记过处分
王天普 中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中石化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李春光 中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中石化股份公司总裁 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