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一年查处酒驾四千多起 醉驾近七十起
红网
 
04-27 18:14

红网长沙4月27日讯(通讯员 肖强 时刻新闻记者 潘锦)2015年4月27日,两名男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沙交警特勤大队查处,两人分别将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从2014年5月1日至今,长沙交警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4578起,醉酒驾驶69起。

2015年5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一周年,也是《刑法》及《交通安全法》修改四周年,历年来,长沙交警严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特别是2011年法律明确醉驾入刑及涉牌涉证违法加大惩处力度之后,长沙交警将涉酒、涉牌涉证等违法整治常态化、随机化、严厉化,严格实施饮酒一律扣12分、再次饮酒一律行政拘留、醉驾一律刑事处罚,震慑了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较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郭某,男,2014年9月8日在益阳发生交通事故中存在酒后、超速驾驶违法,被依法处罚并暂扣证件,2014年11月份郭某在益阳交警支队接受处罚,但一直未接受满分教育和科目一考试。2015年4月1日,郭某因酒后驾驶在营盘路车站路口被长沙交警特勤大队查获,又因无法出示驾驶证,查扣了机动车。2015年4月27日,郭某来特勤大队接受处罚,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行政拘留5天,罚款1900元。

罗某,男,2012年7月7日在湘江路坡子街路口被特勤大队查获,同年8月份接受处罚,但一直没有接受满分教育和科目一考试,驾驶证一直处于暂扣状况。2015年3月17日,罗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湘江路湘春路口被特勤大队再次查获,因其无法出示证件车辆同时被扣留。由于罗某驾驶证一直未作处理,其证件已在此前处于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4月27日,罗某在接受相关处理时,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车辆,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2750元。

交警提醒:涉酒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因驾驶人侥幸大意而忽略了行车安全,同时也对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而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则触犯刑法,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受到相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