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姚永飞 黎铁梅)蒋强开了一家网络传媒公司,主营短信群发平台。在经营期间,非法获取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完整的公民个人信息就有6424条。近日,郴州资兴市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罚该公司6万元,并分别判处蒋强和公司总经理欧勇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分别罚2万元。
蒋强的网络传媒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短信群发平台,盈利方式为按客户要求群发商务短信,按照每1万条短信收取200-300元服务费用。
该公司非法获取的信息主要包括房地产客户个人信息、汽车行业客户个人信息和装饰建材行业客户个人信息三大类。据统计,在经营期间非法获取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完整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6424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郴州某网络传媒公司违反国家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蒋强、欧勇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对公司的犯罪行为均负有责任,应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