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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立法4000居民小区配小学幼儿园
潇湘晨报
 
04-24 06:39

潇湘晨报4月24日报道 我的孩子在学校,老师能否投入足够的精力进行教育?这是每一位家长都会关心的问题。当一个班挤了太多孩子,家长们的担心更是可以理解。

4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为解决“大班额”及其它问题,湖南即将出台《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近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向全社会公开。

湖南一些地方存在“大班额”现象。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邦盛集团董事长刘国忠呼吁有效控制大班额。他对邵东县两市镇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引用了邵东县教育局的统计数据:两市镇城区有初级中学四所,班级168个,在校学生14200人,平均班额84.5人。该镇有完全小学7所,班级314个,在校学生27815人,平均班额88.5人。而参照教育部班额标准,一般认为,中小学校46人以上就是“大班额”。

我们的孩子能否有足够多的学校接受教育?对此,条例的征求意见稿第8条就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标准和规定。“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规划建设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8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级中学。”同时拟规定选址避免靠近娱乐场所等地。

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该条例的制定,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求各个市州各自制定符合当地现实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规划先行,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规划居住的人口容量、分布以及交通、环境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科学确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服务半径、数量和规模。

作为湖南依法治省的年度立法重任之一,据省政府计划,该条例6月份将完成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程序,7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预计11月左右正式颁布出台。这也是湖南省首次在省级立法层面对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进行规范。              

[新闻链接]学校建多大不会缺学位?参考长沙标准作为“底线”

学校要建成多大才不会缺学位,另一方面又不浪费资源?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对“生均用地面积”做了具体规范。

城市旧城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2平方米、15平方米、12平方米;城市新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6平方米、18平方米、13平方米,普通高中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前款规定的城市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生均用地标准。寄宿制学校应当根据需要适当提高生均用地标准。

据介绍,这些标准均参考了《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版)》,作为各地学校建设的“底线”。湖南此次即将“出炉”的条例涉及的规划要求,比国家的相关标准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