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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父亲诉博主索赔200万 因被告未出庭作罢
新华网
 
04-09 16:11

“奶茶妹妹章泽天向刘强东索要分手费3000万。”今年1月以来,一则消息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甚至将此事与前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的落马扯到了一起。为此,相关当事人展开了维权行动。先是刘强东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微博名为“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博主王先生告到北京朝阳区法院,认为他传播这则消息造成恶劣影响,要求其道歉并赔偿500万。之后,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也以同样的理由将王先生告到南京市秦淮区法院,要求其道歉并赔偿200万元。秦淮法院原定昨天上午开庭,因王先生表示没收到传票没有出庭而作罢。记者发稿时,王先生联系记者称愿意与原告交流协商。

官司缘由

A 清空微博 引起分手猜测

章泽天是南京本土出产的网络红人,2009年,她因一张手捧奶茶的清纯照片被发到网上而意外走红,被网民冠以“奶茶妹妹”的美称,后被保送至清华大学读书。2014年4月,章泽天与京东商城CEO刘强东的恋情被曝光。因两人都是广受关注的公众人物,所以这段恋情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一时间,各种议论纷至沓来,两人之间稍有风吹草动,都会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

2015年1月初,有网友发现“奶茶妹妹”章泽天清空了所有微博,同时,刘强东于2014年4月7日公布恋情的“小天是我见过最单纯善良的人……只求以后可以正常牵手而行……”那条微博也不见了。对此,网友们立刻开始发挥想象力,大肆猜测两人是不是已经分手,并发表了很多或善意调侃或恶意贬损的言论。

B 巧逢官员落马 “奶爸”被牵连

巧合的是,在分手传言传出来的当口,前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这时,又出现了一则新的传言。这则传言声称,刘强东与章泽天的恋爱是密谋已久的,为京东上市进行的炒作,还称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与刚刚落马的杨卫泽有关系,刘强东为了撇清关系,紧急和章泽天分手,导致章泽天及其家人向刘强东索要3000万元分手费。传言一出,网上立马炸开了锅,网民对章刘二人恋情的关注更趋白热化,其中不乏针对章泽天本人及其家人的恶意攻击。

在这波传播热潮中,王先生在其微博认证账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中(认证信息为“天津商业大学房地产经济学 、土地经济学讲师”),也传播了这一说法。之后,刘强东和京东集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王先生告上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王先生的行为损害了京东在消费者、投资人、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声誉,致使京东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王先生立即停止侵权,在门户网站上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然而,北京的诉讼尚无结论,而今,这一言论的另一当事方,即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又将王先生告上了南京秦淮法院。

C 状告博主 要求道歉并索赔200万

章丽厚在诉状中称,自己是南航管理学院的兼职教授,同时还担任江苏省舞台美术协会副会长,江苏省电声协会理事,江苏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等职务,在业界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与声誉。王先生在微博账户捏造事实,称自己被牵扯到杨卫泽的事情中并被控制,还称自己和妻子向刘强东索要天价分手费,引发众多网民指责和谩骂,导致自己社会评价降低,家庭正常生活受到干扰,造成严重精神创伤与经济损失。

章丽厚请求秦淮法院判令王先生在其名为“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微博账户主页上发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及致歉的声明,置顶并至少保留90天以上;在网易等网站上连续15天公开发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及致歉的声明;支付自己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声音

A 被告称没收到传票 致无法开庭

秦淮法院立案后,将传票寄到了王先生所在单位,但法院拿回的回执上,签收人是王先生所在单位的收发室,无法确定王先生本人到底有没有收到传票。之后,法院多次与王先生电话联系沟通,但王先生均表示没有收到传票,也不愿告知自己的具体家庭住址。因案件排期已到,昨天上午,南京秦淮法院还是准备开庭,并在开庭前联系了王先生,但王先生仍表示自己没收到传票,也没有动身前往南京。上午9:30,章丽厚的律师如期而至,但因王先生没有前来,让他扑了个空。随后,律师在谈话笔录上签字后,离开了法院。

记者在庭外采访了章丽厚的代理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俊武。周俊武告诉记者,刘强东在北京诉王先生的案子也是他代理的,同样因为传票送达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开庭。记者问周律师,如果王先生表明态度主动道歉,是否有不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的可能。周律师表示,这正是问题所在,正因为王先生一直不愿意正面面对此事,才导致双方没有私下协调的基础。“我们早就在网上发过声明,王先生应该知道此事,但他却一直态度强硬。既然敢于在网上发表这样的言论,就应该有所担当,把真相说清楚,有依据就拿出来,如果是没有依据的胡说八道,就应该道歉。但不管怎么说,至少要拿出个态度来,不能老是这样躲着,这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B 被告称自己不是传言始作俑者

那么,王先生对此是什么态度呢?他真的是那则传言的始作俑者吗?记者随后联系到了王先生。对此,王先生坚决否认。王先生表示,当时,网上有很多人在转这则传言,自己也是在网上看到之后才转的,并不是这则传言的原始制造者。那么,既然很多人都在转,为什么单单选择王先生为被告呢?对此,王先生也表示不解,他认为,自己的微博虽然是经过加V认证的,但粉丝并不算太多,影响力也一般,真的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要告自己,“200万的索赔要求也太高了吧,我那点工资哪够赔啊,而且我也没有听说过名誉权的官司要赔那么多钱的。”王先生称,他确实没收到传票,如果将来收到传票了,会按法律流程走。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的被告王先生给扬子晚报记者发来一条短信称,他没有原告方及其代理人的电话,希望委托记者询问对方,看是否可以协商解决,愿意与原告交流。王先生称,他和原告都经历了这场风波,承受了不该承受的舆论,不想让这件事情再去烦扰双方了,他愿意公开道歉,但希望能就道歉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协商。记者将王先生的这个意愿向原告方代理律师周先生进行了转达,周先生表示将和代理人商量以后,再做决定。

新闻链接 地域管辖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有时,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及被告住所地在同一个法院管辖区,该案件就由该法院管辖,如果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及被告住所地在三个不同的法院管辖区内,那么在者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的法院起诉。对于刘强东和“奶爸”而言,侵权结果发生地显然是其经常居住生活的地方,所以他们也很自然地在自己所居住地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