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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遭养母虐打男童回校上课 已接受心理辅导
新华社
 
04-08 08:19

男童被虐待的惨状

新华社电 7日,南京被养母打得遍布鞭痕的男童已回到学校上学。校方表示,已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7日,记者来到被打男童施某的学校,学校德育处负责人陈媛媛告诉记者,当天上午,孩子已回归学校,正常上课。孩子是他亲生父亲送来的。据其亲生父亲说,孩子一直哭闹着要回来上课。

4日,一组男童被暴打的照片在网上疯传。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像是被鞭子抽过,脚也高高肿起。发照片的网友还配文字说明,男童于6岁被收养,父母为南京人。暴打行为是被学校老师发现的。这名男童正是9岁的施某。

照片很快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5日午间,南京市公安局称,孩子的养母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经查,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50岁的李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

“回到学校,我们对孩子进行了心理辅导,我们也希望社会给孩子一个平静的学习环境。”陈媛媛说,孩子学习成绩不错,也很乖巧听话,相比同龄的孩子,感觉更懂事。

心理学专家张纯6日见了施某。他说,从举止看,这个孩子应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外向型孩子,但他的语言非常矜持,眼睛迷茫。这表明他天性中的一部分被抑制了,这或许与孩子被鞭打有关。

部门说法 亲属收养条件相对宽松

据施某的养父介绍,孩子的养母实为孩子的表姨。孩子的亲生父母之所以愿意将孩子送给他们抚养,一是因为其家庭日子较为艰苦,二是他们没有能力给孩子提供好的教育环境。2013年,孩子6岁时,他们办理了收养登记证,并将孩子带到南京上学。

孩子养父介绍,孩子被领养之后,主要由孩子的养母来照料他的学习。妻子很要面子,为孩子说谎和学习也发过脾气,但是他们是真心为孩子好。

南京市民政局福利事务处相关负责人马红介绍,目前国内可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情况主要有三类,一是福利院弃婴,二是陌生困难家庭孩子,三是三代以内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亲属收养条件相对宽松,收养孩子年龄由14岁放宽到18岁,送养家庭不受家庭困难条件限制,只要双方有意愿就可申请办理收养手续。

马红说,目前对于福利院弃婴的收养家庭,基本上做到了评估打分和追踪回访,而对亲属之间已经达成协议的收养家庭,民政部门很少再进行回访。收养中出现的虐待、遗弃等类似问题,还需公安和司法部门介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