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3月16日报道 2014年3月份,顾女士带儿子去济南泉城路附近一家美容整形医院进行隆鼻手术,花费六千余元。一个月后,顾女士认为手术虽有一定的成效,但并未达到理想效果,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经过一番交涉,医院愿意再次对顾女士的儿子进行隆鼻手术,甚至可以提供其他同等价位的手术项目,然而顾女士已不相信医院的水平,便拒绝了医院的方案,只想拿回手术费用。双方谈崩之后,卫生部门介入调解,但医院仍坚持自己的解决方案。
山东省消协投诉部经济师宋文峰表示,当整形医院并无明显过错时,消费者很难实现赔偿要求。针对此类事件,建议消费者在进行整形手术之前一定要了解好医院资质,签订好手术合同,以防出现纠纷商家推卸责任。
律师张金军建议,此类美容整形案例的维权中,消费者应注意三方面:一是对维权过程及相关资料进行记录、取证;二是对医院的诊断报告进行保存;三是出院后及时到医院复印病历,进行证据保存,防止医院修改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