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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五星级酒店卫生间摔伤 求助红网获赔万元
2015-03-12 22:11:51
  
何冰

红网长沙3月1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吴庠)长沙网友吴小姐反映的“在长沙三景维尔斯酒店卫生间滑倒摔伤”一事,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记者的持续关注下,经酒店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协调,吴小姐和酒店就赔偿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酒店赔偿支付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1万元。

地面湿滑 五星级酒店上厕所摔倒受伤

长沙三景韦尔斯利酒店是一家国际五星级酒店,位于长沙星沙经济开发区。据吴小姐介绍,今年1月30日,她和女同事通过微信,在该酒店预订了一间大床房,房款为528元。

当天晚上7时,她和同事到达酒店大堂。同事在办理付款和入住手续时,她前往大堂卫生间上厕所——因地板湿滑不慎摔倒,手臂被卫生间门锁的金属部位划伤。随后,她被紧急送往湘雅医院,医生诊断为“手臂肌腱破裂”,需要进行手术。

“手术后,我在医院住了14天恢复,手臂留下了一个长长的伤疤。”吴小姐称,住院期间共花费了6000多元医药费,此外还因住院影响上班扣发了工资。对此,她希望酒店方能承担对其造成伤害的全部责任。

酒店回应 无消费证明摔倒应自己担责

吴小姐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后,酒店方回应称,“该网友摔倒时,无法提供来酒店消费的有效证明,不能确认她是来酒店消费的,还是来上卫生间的。但我们还是在第二天派出专人去医院看望了她。”

此外,酒店方还认为,该网友作为成年人,对于卫生间内可能存在的湿滑现象应当有所预期,因未能小心防范而不慎跌倒,是受伤发生的主要原因,应由其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吴小姐提出的赔偿数万元的赔偿要求,酒店拒绝接受。

律师观点 无论是否消费酒店都应担主责

对此,红网联动律师、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主任尹兰英点评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此规定,无论该网友有无入住该酒店的消费凭证,只要能认定是酒店卫生间地面湿滑摔倒受伤这一事实,酒店方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尹律师称,根据她以前代理的多起类似案件经验,法院往往会判决酒店方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承担次要责任。

街道协调 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红网记者以《卫生间摔倒受伤无消费凭据拒赔?律师:酒店应担责》为题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引起了酒店所在地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的重视。在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的协调下,吴小姐和酒店负责人于3月11日就赔偿进行了协商。

经好友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见——酒店方支付吴小姐医药费、误工费等各种补偿费用共计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