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黔东南州麻江县一新郎官驾车迎亲途中,被交警查获系无证驾驶。不过,当得知其将在次日举行婚礼时,福泉交警决定,待其婚礼结束后再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5日。
3月10日下午15时,福泉交警大队民警在205省道183km+200m(皂角井)处定点执勤,在对福泉方向驶来的贵HP6730号小车例检时查明,驾驶人王某并未办理驾驶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并告知驾驶人将面临15天行政拘留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得知要被行政拘留后,王某情绪失控,哭了起来。原来他将于第二天在老家举行婚礼。听对方这么一说,民警立即通过电话向当地派出所以及村委会核实,证实其所说不假。
经福泉交警大队研究同意,执勤民警决定对驾驶人王某某办理暂缓拘留的手续,允许王某某办完婚礼后再接受处罚。(记者 易盛武 记者 张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