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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越野车专砸他人越野车车窗 两农民合伙盗窃
2015-03-12 15:14:33
  
邓瑶

红网长沙3月12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贺琴)在长沙街头多次砸车盗窃的津市农民石某、吴某,于3月10日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石某,今年46岁,汉族,初中文化,湖南省津市市渡口镇人农民。1999年因盗窃罪被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5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津市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2013年9月因盗窃罪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吴某,今年40岁,汉族,初中文化,湖南省津市市渡口镇农民。2005年因犯盗窃罪在津市被判有期徒刑7年。

2014年11月30日凌晨,石某、吴某驾驶本田CRV越野车在长沙市开福区双拥路科大附小附近,将蒋某停放在该处的沃尔沃越野车车窗玻璃砸碎,在车内盗得和天下香烟四条。

2015年1月20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石某、吴某驾驶本田CRV越野车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世纪城福元桥下,将范某停放在该处的湘A2FJ48路虎越野车车窗玻璃砸破,在车内盗得5D3照相机一台、镜头五个、和天下香烟二条、苹果小平板一台。次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石某、吴某驾车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将艾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车窗玻璃砸破,盗得车内XO洋酒七瓶、茅台酒二瓶、白色芙蓉王香烟二条、黄鹤楼香烟一条。之后,石某、吴某驾车在长沙市湘春路泊富广场,将胡学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凯迪拉克越野车车窗玻璃砸破,在车内盗得白沙溪茶叶三盒、白沙溪百两茶叶一袋、黄芙蓉王香烟一条、五粮液酒三瓶。

经价格鉴定,以上部分物品价值8000余元。

2月4日,石某、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提示:犯罪嫌疑人石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且两人曾经故意犯罪,为有效打击犯罪,对两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