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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总结贪腐女官员特点:家庭多不幸福
2015-03-12 13:48:25
  
红网

中新网深圳3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首次发布三年来女性职务犯罪基本情况,显示从2012年到2014年,深圳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女性职务犯罪54人,其中2012年9人,2013年18人,2014年已高达27人,虽然占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总比例不算高,但其上升态势却很明显。

检察官认为,女性职务犯罪反映出的诸多问题让人深思,并建议应多关心她们的内心世界,“特别是家庭的温暖,非常有助于她们内心对于廉洁的坚守。”

据悉,该54名女性职务犯罪中,公安系统、规划国土系统、税务系统、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占了绝大部分。罪名主要集中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三种,其中部分受贿案件还同时触犯滥用职权、放纵走私等罪名。在54名女性职务犯罪中,即有14人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比例达26%,远高于2014年全市职务犯罪比例中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所共占的8%左右。

检察官还透露,该54名女性职务犯罪中,既有20出头的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女性,也有不少已是业务骨干甚至还有已临近退休。既有大专生本科生,也有数名硕士甚至博士。既有机关人员,也有事业单位以及国企人员。既有临聘人员,也有科级干部甚至有好几名处级干部。

据检察官介绍,这些被查处的女性公职人员,有不少其家庭条件是很不错的,同时,“抛开女犯罪嫌疑人、女罪犯的身份,这查处的54名女性职务犯罪案中,不少人在工作、生活中,是可以被打上‘表现优秀’、‘好母亲’等标签的。”

2014年被盐田区检察院查处的科级干部张可(化名),离异多年独自将孩子抚养大,其小孩也非常优秀,现在某名校硕士在读。在单位,张可是公认的“知心大姐”,甚至很多同事会与其探讨育儿经。

一位办案检察官很有感慨地说,“每位公职人员,包括女性公职人员,内心既有对于廉洁的坚守,也不排除会面临很多人或事从而诱发心底的贪念。”

检察官介绍说,女性虽然一般胆小一些,但从一些窝案、系列案中涉及的女性公职人员来看,她们往往具有较强的从众心理,对贪腐行为缺乏一种明确的抗拒意识和能力,侥幸之下,于是也跟着操作甚至加入“团队”。

在2013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的利用非法手段办理房产过户的窝案中,多名负责房产登记的女性工作人员被查,她们在窗口岗位上被拉拢后,之间还会互相攀比甚至有的还互相介绍非法的“业务”,以至于一下子有7名女性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

与一般职务犯罪案相比,女性职务犯罪“背后透露出的情感世界,让人五味杂陈。”

罗湖区检察院2012查办的王莹(化名)贪污一案中,作为在国企工作的出纳,王莹将单位的收入减少后制表入账,私用公章将制表减少的70余万元据为己有。而赃款大部分都被她拿回来孝敬了父母,甚至还常到香港为父母买些药品和保健品。

而有些女性的职务犯罪案件,背后反映出的夫妻关系,也引人深思。2014年龙岗区检察院查办的郑琴(化名)受贿一案中,郑琴作为一名大龄女青年,三十五六岁才进入了自己的婚姻,其丈夫是二婚还带着一个孩子,夫妻感情总似乎是貌合神离。郑琴想在家庭中拥有更主动的地位,想留住这段感情,先后收下了数十万的贿款用在了家庭上,而她被查后,二人却是很快离了婚。

一位检察官说,“如果她们的单位与亲友,能多关心她们的内心世界和心理变化,或许,她们就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每一起职务犯罪都是一个家庭的坍塌,作为要兼顾家庭与工作的职场女性,确实很不容易。希望每一位女性公职人员,都始终如花朵一般绽放,而不要在最美丽的时节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