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新常态 把义务植树推向深入
春风又绿江南岸,又到一年植树节。
自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颁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来,湖湘儿女自觉履行植树义务,推动城乡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成功打造出绿色湖南靓丽名片。到2014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9.57%,森林蓄积量达到4.84亿立方米。当前,我国正处在“三期叠加”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乡绿化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认清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不懈把义务植树推向深入,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增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好家园。
主动适应新常态,把义务植树推向深入,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推进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态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关系生态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生态外交大局。”他在去年4月4日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明确要求:“全国各族人民要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干下去,坚定不移爱绿植绿护绿,把我国森林资源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习总书记的讲话,为新常态下的生态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过去一段时间,我国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自然生态环境越来越珍贵,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主动适应新常态,是时代对我们的新要求。我省“七山一水两分田”,山地丘陵多,森林是自然生态的顶层部分,是维护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同步推进,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够的问题依然严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依然突出。全省还有768万亩“裸露山地”须披上绿妆,2146万亩岩溶地区石漠化山地水土流失隐患严重,许多林地“远看一片绿,近看树不大”,须从蓄积少的“着衬衣” 状态提升到产量多的“穿棉袄”水平,城市绿化须增加森林数量和向立体发展,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等方面还困扰着人民的生活。而且,经济越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高,生态需求越大。因此,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的殷切期盼。
主动适应新常态,把义务植树推向深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明确要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做到全民守法。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时刻享受着森林提供的生态服务,消耗着生态资源。植树造林,既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我们要从遵守法律的高度,从力所能及的植树活动做起,为建设法治国家做出应有贡献。
主动适应新常态,把义务植树推向深入,必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义务植树参与者众、工作面广、规模大、要求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精心谋划,注重科学。要认真贯彻“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国土绿化方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调动全社会参加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任期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强化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国土绿化运行机制。要遵循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原则,与时俱进创新尽责方式,在坚持公民参加植树劳动的基本形式基础上,推广林木绿地认养认建、古树名木保护、捐资造林等义务植树方式。要搞好工作规划,将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紧密结合起来,与退耕还林、绿化“裸露山地”、城市绿荫行动等城乡绿化重点工程紧密结合起来,与村庄绿化、社区绿化、通道绿化等身边添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构建起城乡融合的森林生态体系。要坚持科学造林,做到适地适树,讲求生态优先,追求林相美观,从严把好造林整地、挖穴规格、种苗选择、苗木质量、苗木栽植和养护等各个环节的技术关,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栽植一株,成活一株。要加强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成果的保护力度,严格执行《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制止侵占林地、毁坏林木绿地等行为,积极防范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切实保护好造林绿化的成果。
替河山妆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让我们行动起来,精心植绿,悉心护绿,使绿色铺满三湘大地,引领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