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北京专电 “大部分地区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过低,标准补偿为每年每亩20元左右,扣除各级公共管护支出,实际补偿更低。”针对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耒阳市龙塘镇龙形村村委会主任伍冬兰建议,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近年来,中央、各省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有力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生态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遇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全国生态补偿不平衡,虽然有些省今年已提高补偿标准,但大部分地区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过低,为每年每亩20元左右,扣除各级公共管护支出,实际补偿更低。我国相关法律还规定:公益林不能进行商业性采伐。封山育林后,林农实际收入难以提高。
伍冬兰建议,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提高生态服务价值。要把生态补偿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畴,加大生态补偿地方财政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拓宽补偿领域,给予林农生产生活困难补助、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补助等。同时,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促进林农增加收入。在保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直补到当地百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补偿,尽最大能力改变当地林农经济状况。(特派记者 周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