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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初中毕业放弃学业 交友不慎结伙砸车盗窃获刑
2015-03-06 22:40:48
  
红网

红网湘潭站3月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朱莎)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很容易被身边的事物所侵染。“交友不慎”是很多青少年犯罪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3月5日,记者从岳塘区法院了解到,18岁的杨琛读完初中后早早进入社会,由于交友不慎,竟结伙砸车盗窃,毁了自己的大好青春。

初中放弃学业

杨琛是从农村出来的伢子,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是爷爷一手带大的。杨琛还在读初中时,由于他为人十分诚恳,又很讲朋友义气,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他。可这样一个朴实的伢子,却在初中毕业后放弃了学业,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所谓的“朋友”,致使他走向犯罪的歧途。

去年1月份,杨琛在网吧上网时,通过QQ认识了15岁的黄亮。杨琛被黄亮小小年纪却有着打过工吃过苦的经历吸引。终于,在一个小茶楼里,杨琛见到了黄亮,还有他那几个情深义重的“好兄弟”,这些人差不多大,都是十四五岁的年龄。

参与盗窃3次

之后的日子里,杨琛经常与黄亮等人混在一起。去年5月份的一天,黄亮带着“好兄弟”约杨琛在酒店吃饭,一起商量着干点赚钱的活,喝了酒的杨琛爽快答应了。

当天晚上,黄亮带着他们来到岳塘区吉安路,杨琛才知道他们是要对停在路边的轿车下手,盗取车内的财物。为了兄弟义气,杨琛硬着头皮参加了,他和另一个人负责望风。

去年的5月到6月,杨琛又和黄亮等人窜至湘潭、株洲多个小区内,砸车盗窃财物。他参与盗窃3次,盗得和天下香烟4包、水晶珠一串、现金2000余元、手提电脑一台,共计价值5021元。

东窗事发后,杨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岳塘区法院审理认为,杨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