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沅陵3月6日讯(通讯员 廉政 刘彪)沅陵县人杨某本来是一农民,却染上毒瘾。2013年曾被湖南省沅陵县公安局处理,事后,杨某非但没有改过自新,戒掉毒瘾。反而变本加厉,以贩养吸。2015年3月5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杨某批准逮捕。
经查,杨某为了方便进行贩毒活动,自行购置了一辆小轿车,并长期租住在县城某一宿舍小区。平时杨某没有其他的正当职业,以从溆浦县某毒贩处购置毒品然后贩卖,赚取其中差价作为自己吸食毒品的开支。杨某外号“小乌龟”,只要有人打电话给他表示需要购买毒品,他随即驱车前往,并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后公安局接匿名举报,于2015年1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并在其驾驶的轿车中搜出海洛因、冰毒、麻古等疑似物,在其租住处搜出海洛因疑似物和电子秤。后经杨某交代和司法鉴定,侦查人员所搜出的各类疑似物分别为海洛因、冰毒和麻古。这批毒品均系杨某从溆浦县一个名为“干爹”的人手上购买,然后在沅陵县城内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