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3月5日报道 每天带4块钱准时从家里坐公交车出发,用手机搜索选择上网地点和作案地点;只选择能打得过的人下手,绝不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每次抢劫都和受害人商量,装可怜让对方给十几块钱上网即可。3月4日,江淮晨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刑警一队获悉,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抢劫被刑拘。民警表示,这是他们遇到过的最奇葩、最胆小的抢劫犯。
蹲电梯持刀抢劫,要对方“看着给点”
2月11日凌晨3时许,合肥市民刘女士来到刑警队报案,称自己刚刚被持刀抢劫了,但由于抢劫她的男子很紧张,没有看到她钱包里的2000元现金,只抢走了100元。
接警后,民警通过视频监控调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程某的真实身份。2月15日,警方在临泉路与颍上路附近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程某抓获。经审讯,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供出了自己其他三次抢劫的经过。
民警告诉记者,从2月8日至2月13日,他抢劫了四次,总共只抢了265元。每一次他都会和受害人商量,让对方“看着给点”,“十几块钱够上网就行了,其中有两次抢了十几块钱。”此外,程某在抢劫时还会向受害人装可怜,“他会说自己好几天都没有吃饭了,也没有地方住,能不能可怜可怜他之类的话去博取同情。”在监控录像中,民警还发现,案发当晚,程某确实与受害人聊了十分钟,当对方给了他100元后,便拿了钱仓皇而逃。
自称绝不敢发生肢体冲突
警方披露:程某今年22岁,身材瘦小,每次抢劫他都会带着一把水果刀。“如果对方反抗,你会不会伤害他们?”民警这样问程某。“绝对不会。”程某告诉民警,因为自己瘦小,他每次作案都选择女性下手,而且最好是看起来就很瘦弱的女孩,“我必须确定我能打得过这个人,打不过我也一定能跑得过才行。”程某表示,他绝对不会和受害人纠缠,更不敢和对方发生肢体冲突。
准时出门,手机选择上网和作案地点
程某家住大杨镇,每天晚上7点准时从家里出门,乘坐143路公交车。“出门时他身上只带4元车费,如果抢到钱就去上网,抢不到钱就坐公交车回家。”在公交车上,程某一般就开始拿着手机在网上搜索上网地点和准备作案的小区。对于作案地点,他一般会选择在单身公寓楼的电梯旁,而且小区里最好没有保安,因为他害怕被保安抓住。对于抢劫的动机,程某告诉民警,自己沉溺于网络无法自拔,以前都是找父母要钱,可是从今年开始,父母就不给他钱了,所以他就赌气抢劫。目前,程某已因涉嫌抢劫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