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3月2日报道 3月1日,长沙市教育局公布初升高招生考试细则。初三年级考试时间为6月16日到6月18日,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内容为物理、化学,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文科综合和地理实行开卷考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其中英语科目含听力部分(20分);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地理(100分)。
报名:跳马、南托、暮云学生可参加城区中考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凡在长取得学籍的学生,可以就地报名参加中考,同等享受长沙的招生录取政策。在长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要求随父母在长沙城区就读高中的,其父母必须在本市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在征得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于5月4日-8日参加外地回长生报名,统一参加长沙市中考和长沙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录取。
2.根据长沙市政府区域规划调整,原长沙县跳马镇、南托街道和暮云街道划归城区后,2015年起该区域学生初中升高中可以报名参加城区中考,再统一参加城区高中招生录取。凡未在长沙市城区参加初中毕业会考的学生,均不具备在本市城区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
录取:“前千分之一升等”有细则
今年对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学业成绩中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一的所有考生,在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提高等级仅限考试科目且不累计提高)。如果出现多个并列较低等级科目成绩,提高科目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和提前科的顺序进行。如果上述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全部为A,在招生录取时可以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考:听障学生可免考英语听力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申请免试英语听力。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和英语人机对话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