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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出租车春节不打表:特定时期可理解
2015-02-28 16:43:47
  
红网

央广网财经2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15年1月全国价格举报情况:在1月受理的3561件价格举报件中,热点行业前五位依次为:交通运输、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商品零售、医药和资源价格。举报件数最多的五个省区市依次为:北京、广东、重庆、江苏、上海。通过拨打12358电话反映价格违法行为、咨询价格政策依然是群众的最优先选择,网络举报和移动端举报呈上升态势。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李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二位嘉宾,你们对这组价格举报数据怎么看?有没有想到交通运输行业居举报首位?

李斌:我认为交通运输在情理之中。因为1月份、2月份赶上春运,无论是铁路、公路还是航空运输,可能都会存在一些的服务不到位,甚至一些违约的行为,因此这面投诉居多也不足为怪。但是也注意到数据显示,停车的投诉居然会位居榜首。这里面五个地区,北京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广州里面有广东,广东省里面有广州和深圳,江苏又是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所以,这些城市的汽车保有量非常高,交通拥堵和停车难有一定必然性的。

邵桐:这五个城市的经济发展速度,决定了消费者生活当中必然会遇到很多的消费问题。之所以会集中在这个五个行业当中,也是这五个行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基本上衣食住行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这些纠纷集中在这五个行业也是理所当然的。

经济之声:在众多价格投诉中,停车收费方面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根据投诉分析,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涉及三个方面。首先是部分社会停车场明码标价不规范,工作人员不按标价收费,比如市中心商圈的一处停车场,标6元/小时,却按10元/小时收取。还有车主反映,节日期间有一些停车场明码标价不规范,没有注明收费标准,有的停车场票据不规范。对于这些问题,物价部门该如何进行处理呢?

李斌:首先,它是有一个明码标价的要求。如果是政府指导价,必须按照基准价的浮动范围进行浮动,不可以超越上限。如果是市场自由定价,一个是供求关系,一个是经营成本。现在,在一个商圈里面,非常繁华,很多的车都需要停的。标6元/小时,却按10元/小时收取。实际上这确实是一个价格违法行为。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车主那么多人,谁会为了几块钱的停车费天天去投诉,天天去起诉呢?

邵桐:从一个消费者来说,车主没有太多的跟经营者讨价还价的余地。你想停,您就搁这。如果你不停你可以走。所以,经营者也是利用了这种在市场当中的优势地位,来迫使消费者就范。

经济之声:交通运输收费本该是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如果超出指导价,是否就视为违规?另外,我们节目也接到类似过年期间出租车不打表,进行加价载客的投诉。这些法律上怎么定性?

李斌:首先,这种事情我遇到过,我回我们老家的时候,当地出租车统一都把价格抬高了,就是一口价,这肯定要高于打表的价格,可能要高于30%左右,甚至高于更高。但是为什么没有投诉,因为他们说了,春节你们都在家里面过年了,我们在外面跑活呢=,我们也挺不容易,还有这么多份儿钱,所以多要一点钱,算是对春节跟亲人不在一起的团聚的感情的弥补。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挺可怜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这是违法的。我们都知道,我们跟出租车之间是一个旅客运输合作的关系,但是这里面交易的习惯和政府要求是什么呢?按照表来计价,要计算里程和等候时间。

各个出租公司都协商好了,要么有明确的协商,有共谋,要么就是有默契。总之,不能搞价格竞争,凭什么我们都提高了,你还按照原价打表走,那这个行业容不得你。但是这种行为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价格法的规定,是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邵桐:其实我是这样想,因为既然是正规的出租车,就不要把自己跟黑车划一个等,因为黑车没有正常的经营资质。但一个正规的出租车,在出租的过程中,应该守法经营。但是现在我同意就是在某一个相对的时段,比如春节期间。特定的时期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成为一种常态,那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