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2月15日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美国高通历时一年多的反垄断调查,于2月10日公布了处罚决定。高通为此遭受了60.88亿元的高额罚款,同时对违法行为也将进行整改。2月13日,高通公司已将所有罚款全额上交了中央财政。
案件回顾
罚款仅占高通年收入的1/30
总部位于美国的高通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专利许可收费公司和最大的无线通讯芯片制造商,年收入近300亿美元,约合18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专利之多,让几乎所有手机厂商都离不开这家公司的授权,而该公司的主要利润就来自于专利授权收费,这也是高通最核心的商业模式。不过,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而让专利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因素。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高通多年来涉嫌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中国国内的手机制造商按整机售价的5%收取不合理的专利许可费,被业内称为“高通税”。
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经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高通公司向中国企业实施了包括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三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为此,执法机构在责令高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对高通公司处以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合计人民币60.88亿元。
麻烦依旧
面临韩国美国的反垄断调查
据韩国《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目前正在讨论,对高通公司是否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展开调查。高通公司是韩国手机巨头三星电子和LG电子的主要芯片供应商。该委员会还计划向三星等韩国本土智能手机生产商发出质询。
目前,高通公司、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和三星方面均拒绝就此作出回应。
2009年,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就已经对高通公司开出2.08亿美元,约合13亿元人民币的罚单,以惩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获取不公平利益。
而自2014年9月起,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也依法对高通展开调查。目前,该案还处于早期调查阶段,高通暂未向外界公布具体信息,只表示会配合调查。
早在2005年,高通曾被一家美国芯片公司起诉违反反垄断法和专利侵权,高通最终支付8.91亿美元,约合55亿元人民币和解。不过此次和解之后,高通并没有改变其商业模式。
[追问]60.88亿元罚款去了哪里
根据《反垄断法》,对于涉嫌垄断的企业,由反垄断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如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企业服从处罚决定,就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上缴罚款。如果逾期未缴,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
据有关人士介绍,按照惯例,国家发改委开出的此类罚款要直接上缴中央财政。
受罚企业能否参考微软案例
2003年微软在加利福尼亚州被法院判决利用垄断地位操控软件产品销售价格,当时微软被处以11亿美元的罚款,做法是由微软提供11亿美元的代金券,只要在1995年至2001年间曾经购买微软产品的消费者和企业,都可以申请这些50-200美元不等的代金券,用以购买微软公司的电子产品。
有律师认为,其实这个案例对于中国的反垄断调查来说也有参考意义。如果只是罚款,上交到国库里,消费者并不是直接的受益者。如果以这种代金券的形式,便能让消费者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