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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13名环保人员违纪违法被通报
2015-02-15 06:44:25
  
红网

潇湘晨报2月15日报道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4日发布了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监察局对近期发生在6个省的13起环保人员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这13起案件是:福建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国长案,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陈宗团案,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原局长陈清江案,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处原副调研员郑兴毅案,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环保局原局长陈柏和案,广东省广州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机动执法队原队长黎明浩案,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环保局环境监督股原股长陈炳荣案,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原工作人员洪俊强案,浙江省海盐县环保局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原主任张海明案,浙江省海盐县环保局原机关工勤人员平昊飞案,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督查中心原副主任夏长友案,江苏省无锡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戴卉案,河南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原副处长李秋民案。

通报指出,近年来,环保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环评审批、执法督查、固废管理、环境监测、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通报的13起案件中,有9人获刑超过十年。

[典型案件]

王国长案1996年至2013年,王国长先后担任福建省环保局开发监督处副处长、处长,污染控制处处长,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和福建省环保厅副厅长,其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管理、企业排污监督检查、环保治理专项资金分配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相关单位负责人贿送的现金、照相器材、购物卡等,共计161万元。2014年5月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李秋民案2006年,李秋民在担任河南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处长期间,在明知某企业已被政府明文关停的情况下,仍违规为其办理排污许可证,致使相关企业得以正常生产,并骗取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297万元;2003年至2013年,在担任河南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工作人员、副处长,河南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送钱款,共计51.6万元。2013年11月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链接]

去年74个城市仅8个空气质量达标

环保部近日发布统计监测数据,在第一批实施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数量仅为8个。除了2013就已经达标的拉萨、舟山、海口以外,2014年还增加了深圳、珠海、福州、惠州、昆明五座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较2013年仅增加了5.5个百分点。

2014年PM2.5年均浓度全国平均下降11.1%,京津冀下降了12.3%。重污染天数比例全国下降3个百分点,京津冀下降18.7%,长三角下降51.8%,珠三角较好。全国重污染天气尚未得到遏制,一些非重点省份PM10浓度不降反升。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有11个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京津冀仍然是污染最重的区域。环保部表示,APEC会议期间,北京天气4天为优7天为良,污染物还要削减一半才能再出现这样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