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2月13日讯 90后男子兰晓锋自称是中纪委国家预防腐败局三处副处长,谎称可以做煤炭、石油等生意,诈骗韩籍华人张女士100万元。对其身份深信不疑的张女士甚至将女儿介绍给骗子当女友。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兰晓锋因诈骗罪获刑11年。
冒充官员诈骗100万
据兰晓峰供述,他在2011年通过QQ认识了赵某,他自称是云赫,是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布赫的孙子,其兄是内蒙古伊泰集团的董事长。与赵某见面时,他还拿出一个伪造的纪检监察工作证。赵某的朋友想弄点棉花配额,找兰晓锋女友的亲戚杨某帮忙,赵某后给杨某汇款15万元,兰晓峰也和女友凑了20万元给杨某,但最终没办成。“我让赵某直接问杨某要钱,我没从中拿好处费。”兰晓锋说,2012年,他通过赵某认识了韩籍华人张某,并继续向对方虚构身份。张某想在中国做生意,觉得自己关系多能办事,就给了他100万元。
赵某则称,他在2012年9月认识了被告人,因云赫自称能弄到棉花配额,他就按要求给许某汇款15万元。后事情没办成,他让许某退款,但对方说钱给了办事人。
2013年12月,赵某进入云赫的QQ空间,这才发现对方叫兰晓锋。当月24日,他将兰晓锋约到一个咖啡馆见面,报警抓住了他。
骗钱同时骗到“女友”
张女士说,2012年底,她认识了“云赫”。次年,云赫说能低价弄到原油,前期费用需一二百万元,她马上就信了。一天,云赫突然说,他拿了中纪委小金库里的钱,现在被发现了,又不敢跟家里说,要求她先借给他一些钱填上窟窿。与合作伙伴商量后,她决定先给云赫10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张女士认为云赫条件不错,本人也挺有能力,就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他当女朋友。
一审被判刑后,兰晓锋上诉称,他从张某处拿到的100万用于开公司和招待客人,不构成诈骗。市二中院认定兰晓锋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维持原判。(晨报记者 颜斐)